台中男子違反保護令被判處拘役20日或罰金2萬元

台中市劉姓男子違反前女友申請的保護令,對其進行騷擾行為,包括發送簡訊和贈送禮物。台中地方法院判處他拘役20日,並可選擇支付罰金2萬元。前女友為了避免繼續受到劉男的騷擾,先前曾向法院申請核發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