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漁民因嫉妒引發悲劇,持魚槍射殺他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並延長羈押

屏東漁民因嫉妒引發悲劇,持魚槍射殺他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並延長羈押

屏東柯姓漁民因涉嫌出於嫉妒情感,被指持魚槍射殺企圖以石頭攻擊他的陳姓男子。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據殺人罪判處柯男子15年有期徒刑,並認定他可能有逃亡的可能性,因此決定延長他的羈押期限2個月。

根據判決書的描述,事件發生在去年4月10日凌晨3點多。當時,柯姓男子和友人包括鄭女等3人在恆春鎮的小吃部共飲。事後,柯男子打算駕車載走鄭女等人,引起了陳姓男子的不滿,他上前阻止。

兩人在店外發生口角,陳男子因不滿柯男子要載走鄭女,因此情緒激動,拿起石頭欲對付柯男子。柯男子察覺陳男子的攻擊意圖,於是從車內拿出魚槍做出反擊。結果,魚槍刺穿了陳男子的左胸,他當場倒地跪伏,很快失去了生命跡象。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將陳男子送醫進行急救,然而無力挽回他的生命。

恆春分局展開調查,追蹤捕捉了柯男子。他被控以殺人罪嫌,被移送屏東地檢署進行進一步調查起訴。在一、二審中,法院判處柯男子有期徒刑15年,然而他對此判決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然而,隨著柯男子羈押期限即將屆滿,高雄高分院認為他曾多次因為案件而逃匿,曾經被檢察署和法院通緝。鑒於他已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法院認為他有可能再次逃亡。為確保審訊能夠順利進行,高雄高分院決定延長柯男子的羈押期限2個月。這項決定是可以上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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