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因照顧自閉兒被調度「兩頭班」 提告五星飯店違反勞基法…但因「6字陳述」敗訴無法獲賠

▲趙姓單親媽媽在五星飯店工作,離職後對飯店提告。

一名姓趙的單親母親為了撫養高功能自閉症兒子,曾在高雄一家五星飯店自助吧工作以維持生計。然而,因工作班表安排不適合她的需求等問題而辭職,並指控飯店未依法提撥勞工退休金及勞保而提告。然而,法院判決趙女敗訴,原因是她在離職申請書中並未明確表示離職原因為飯店違反勞動法規。

2021年2月9日,趙女在該五星飯店開始部分工時做中廚,每日工作8小時,後來轉為月薪3萬元的全職。但在兩個月後因工作不適任,被調至印度料理區。約半年後,她的工作時間被分為兩個時段,即早上10點至下午2點及下午4點半至晚上9點的「雙頭班」。新的班表安排使她無法照顧自閉症兒子。

後來,趙女因無法與工作時間配合,向公司反映後仍無效,因此要求主管開具非自願離職證明。在離職後,趙女對飯店提起訴訟,指控剛入職的7天內,飯店未提撥勞工退休金及勞保,並未遵守勞基法的國定假日加班規定,未給予特休假。然而,飯店主張趙女表現不如預期且難以適應,因此被調離中廚,在印度料理區的表現也不佳。加上趙女無法配合班表,因此自行離職。

法院判決認為,趙女在離職申請書中僅寫到「職場環境不合」,未表明是因為該飯店違反勞基法才離職。此外,趙女在4月就知道公司未遵守勞基法的規定,但卻直到10月才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超過勞基法「勞工必須於知悉30天內主張,否則將喪失權利」的除斥期規定。此外,根據趙女與主管的對話,趙女早就因為班表無法配合而想要離職。因此,法官判定趙女屬於「自願離職」,判決趙女敗訴。在趙女上訴後,高雄高等法院認為一審的判決使用的法律無誤,因此判決趙女上訴失敗。